(通讯员:李乃栋刘錡)光山县司法局文殊司法所在“践行‘枫桥经验’助力平安河南”人民调解专项活动中,优先调解,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积极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促进“三零”平安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年3月27日,文殊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成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赔偿纠纷。在年12月5日中午,刘某驾驶电动二轮车沿光山县县道由北向南行驶至文殊乡派出所路口时,与张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相撞,导致张某、刘某均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双方各花销医疗费用几千元,后经交警认定刘某负主责。但刘某不同意交警队调解结果,双方协调争执意见相差较大,张某就到文殊司法所向乡调委会申请调解。 文殊乡调委会受理案件后,调解员及时对此纠纷进行调解。在调查了解清楚纠纷相关情况后,调委会分析认为:此案调解有两个难点:一是纠纷发生时间过长;二是刘某已经七十多岁了,无经济收入,赔偿费用可能难以兑现。针对这些问题,调解员继续展开调解工作,多次与刘某及其家里人进行沟通劝解,并就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问题对他们进行释法述理,经调解员多次沟通,被申请人才松口答应支付赔偿。在调解员做了大量工作和多次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将赔偿金额由原来的元降到元,最后双方达成一致协商意见,愿意以元赔偿金额了结此案。 此次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件的调解过程虽历时一个星期,但最终通过人民调解员不懈努力和倾情调解使案件得以圆满解决,预防了纠纷激化,双方当事人也对人民调解员的调解工作非常满意。 责任编辑:于好 投稿邮箱:hnfzw .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13801256026.com/pgyy/pgyy/4872.html |